关于保险营销员工号注销问题?

我六个月没开住险他们要销我号和规定吗

关于保险营销员工号注销问题?

答: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离职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收回执业证书,并在信息系统中注销执业登记。

扩展知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相关规定,银保监电话投诉

1、《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 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为取得资格证书且无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并发放《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执业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编号;
(二)持有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照片;
(三)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四)持有人所在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机构名称;
(五)业务范围和执业地域;
(六)发证日期;
(七)持有人所在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机构投诉电话;
(八)执业证书信息查询电话和网址。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向下列人员发放执业证书:
(一)未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未在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
(三)已经由其他机构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委托未持有资格证书及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
第十七条 执业证书持有人的执业地域不得超出资格证书规定的从业地域范围。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收回执业证书,并在信息系统中注销执业登记:
(一)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离职的;
(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被注销的;
(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的;
(四)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停业、解散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
第十九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销售。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应当出示执业证书,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还应当告知客户所代理的保险公司名称

2、银监会24小时投诉电话
银行业信访咨询电话:010-66279113(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保险业信访电话:010-66288563(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工作日9:00-17:00)
保险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78(工作日9:00-17:00)

个人建议:保险营销员工号注销问题,应先与保险公司沟通,看看是否能够解决问题。沟通未果,再走投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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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4
合规,公司基本法规定的,进公司要先了解基本法。有保险咨询随时关注留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