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专员需要掌握哪些劳动法

人事专员需要掌握哪些劳动法请简单概括下,无需太详细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单位所在省的劳动合同条例、单位所在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单位所在省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人事工作人员需要掌握很多基础知识:1、事务性工作:所谓事务性的工作就是人力资源日常工作内容: 例如邮件查收、常去浏览的网站内容、劳动关系管理、公积金管理、劳动合同签订 这些需要工作经验。2、人力资源基础知识:需要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人力资源基础工作分析、岗位分析、如何进行招聘、什么是绩效考核、什么是薪酬管理、什么是福利、福利在薪酬管理中起到什么作用等等。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所有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都应该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设计的法律法规。 熟悉法律法规也是人力资源工作的基础。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是通过模块划分的方式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所涵盖的内容进行的一种总结。具体是指: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是社会各项资源中最关键的资源,是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源,历来被国内外的许多专家学者以及成功人士、有名企业所重视。许多企业就非常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人力资源配置就是指在具体的组织或企业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化而实行的对组织或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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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4
大致判断如下:
一、熟悉基本法律常识,包括法律基础理论和宪法、刑法、民法、合同法、诉讼法等常识性的规定;
二、重点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
1、《劳动法》和《劳动法实施细则》;
2、《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3、《劳动仲裁法》、《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司法、行政解释;
4、《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5、《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6、公司法及其有关解释;

7、合同法等。
第2个回答  2017-08-08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三个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8-08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单位所在省的劳动合同条例、单位所在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单位所在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8-07
劳动法一共就那么点内容,还哪些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