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孩没有出生证,在家接生的,如何上户口

如题所述

农村小孩没有出生证,在家接生的,是需要到相关的出生证明机构补办出生证明以后,再带上出生证明,父母相关的身份证资料,户口簿资料才可以申请办理入户。
  办理上户口手续时,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
  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出生地区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签发,婴儿父母应提供以下全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管理机构永久保存。
  1.由婴儿父母亲笔签署的“亲子关系声明”。
  2.婴儿出生情况的旁证。旁证为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接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有关情况证明。
  3.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4.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验证后的复印件。
  如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因特殊原因出生后3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必须由新生儿母亲申领。
参考资料:http://leaders.people.com.cn/n1/2015/1229/c178291-27988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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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5
农村小孩没有出生证上户口需要做亲子鉴定,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凭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的规定: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扩展资料:
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流程
1、申请人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到拟落户地县(区)级管理机构开具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入户调查函;
2、经核实未入户的,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实施亲子鉴定;
3、凭亲子鉴定、拟入户人员父母或其中一方以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情况说明;
5、如领证人为申请入户人员父母之外的其他监护人,需提供证明监护人身份的相关材料(领证人身份证及拟入户人员父母的委托书)。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第2个回答  2020-05-03
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再去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以《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为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出生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签发,婴儿父母应提供以下全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管理机构永久保存。
一、由婴儿父母亲笔签署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婴儿出生情况的旁证。旁证为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接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有关情况证明。
三、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四、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验证后的复印件。
非婴儿父母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婴儿父母签字的委托书、领证人身份证原件验证后的复印件,与上述资料一同存档。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后,由其父母或监护人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湖北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要求,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登记。
“如为3周岁以内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可由公安派出所予以办理;如为超过3周岁的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补登户口。”
扩展资料:
相关新闻:湖北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不得设置条件。
不论婚生与否,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只需《出生医学证明》,且不得与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挂钩。这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内容。
《意见》还明确,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不论正常出生还是非婚生、超生,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不得设置任何其它条件,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提供无关证明材料等相挂钩。
参考资料来源:十堰政府网-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湖北: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上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不得设置条件
第3个回答  2020-04-24
没出生证明,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会有不同的登记户口的处理方法。下面详细解释:
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
第一种、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第二种、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第三种、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种、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