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是什么

如题所述

海牙禁止鸦片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
1912年1月,由中国、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在海牙召开禁毒国际会议,签订了该禁毒公约。
公约的要点是缔约国应当制定法律管制“生鸦片”的生产、销售和进口;逐渐禁止“熟鸦片”的制造、贩卖和吸食。从此以后,各国不再把反毒禁毒当成中国的“内部事务”,而是认识到毒品对“全世界是经济上的损失”,不仅会使输入国民穷国弱,而且会严重阻碍正当的国际贸易,最终使输出国也遭受同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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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6
《国际鸦片公约》(International Opium Convention)是第一份国际禁毒条约,于1912年1月23日在海牙签署。美国协同其他13个国家就国际鸦片公约于1909年在上海召开会议,会议就加大谴责国际鸦片贸易取得共识。
国际毒品顾问委员会于1925年2月19日在日内瓦签署了修订后的《国际鸦片公约》,签约国包括美国、中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荷兰、伊朗、葡萄牙、俄罗斯、暹罗。
  美国、中国、荷兰、洪都拉斯和挪威于1915年实施了该公约。在1919年被写入凡尔赛条约以后,该公约在国际上强制实施。
  其修订版于1925年2月15日签署,1928年9月25日生效。该公约引入了一个统计控制系统,由国际联盟的常设中央鸦片委员会监管。在中国和美国的支持下,埃及建议一种经过干燥的印度大麻(hashish)也被加入到公约之内。另一个子委员会还提出下列文本:对印度大麻及其制成品只能被许可用于医疗和科学用途。然而,从雌性cannabissativaL的顶部提取的树脂(charas)和其他的以其为基础的制成品(hashish、chira、esrar、diamba等)被用于非医疗的、可能有害的用途,它们应该像其他的毒品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生产、销售和交易。
  印度和其他国家反对这样的说法,它们以社会、宗教的习俗和野外大麻种植过于广泛为由,称以上说法很难执行。因此,该规定最终没有进入公约中。一个妥协条款:禁止印度大麻被出口到禁止使用它的国家,而进口国也许出具许可进口的文书,并申明进口货物“是出于医疗或科学目的”,并要求缔约国“对进口的动机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阻止非法的国际大麻运输,尤其是以树脂的形式”。但公约也为各国留下足够自由以允许生产、国内交易和用于娱乐用途的大麻使用。
  该公约被1961年的麻醉品单一公约所替代。
第2个回答  2020-11-26
你好,世界上的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是《国际鸦片公约》。国际毒品顾问委员会于1925年2月19日在日内瓦签署了修订后的《国际鸦片公约》,签约国包括美国、中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荷兰、伊朗、葡萄牙、俄罗斯、暹罗、美国、中国、荷兰、洪都拉斯和挪威于1915年实施了该公约。在1919年被写入凡尔赛条约以后,该公约在国际上强制实施。
其修订版于1925年2月15日签署,1928年9月25日生效。该公约引入了一个统计控制系统,由国际联盟的常设中央鸦片委员会监管。在中国和美国的支持下,埃及建议一种经过干燥的印度大麻(hashish)也被加入到公约之内。另一个子委员会还提出下列文本:对印度大麻及其制成品只能被许可用于医疗和科学用途。然而,从雌性cannabissativaL的顶部提取的树脂(charas)和其他的以其为基础的制成品(hashish、chira、esrar、diamba等)被用于非医疗的、可能有害的用途,它们应该像其他的毒品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生产、销售和交易。
印度和其他国家反对这样的说法,它们以社会、宗教的习俗和野外大麻种植过于广泛为由,称以上说法很难执行。因此,该规定最终没有进入公约中。一个妥协条款:禁止印度大麻被出口到禁止使用它的国家,而进口国也许出具许可进口的文书,并申明进口货物“是出于医疗或科学目的”,并要求缔约国“对进口的动机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阻止非法的国际大麻运输,尤其是以树脂的形式”。但公约也为各国留下足够自由以允许生产、国内交易和用于娱乐用途的大麻使用。
该公约被1961年的麻醉品单一公约所替代。
第3个回答  2020-11-30
国际鸦片公约
《国际鸦片公约》(InternationalOpiumConvention)是第一份国际禁毒条约,于1912年1月23日在海牙签署。美国协同其他13个国家就国际鸦片公约于1909年在上海召开会议,会议就加大谴责国际鸦片贸易取得共识。

国际毒品顾问委员会于1925年2月19日在日内瓦签署了修订后的《国际鸦片公约》,签约国包括美国、中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荷兰、伊朗、葡萄牙、俄罗斯、暹罗。  

 美国、中国、荷兰、洪都拉斯和挪威于1915年实施了该公约。在1919年被写入 凡尔赛条约以后,该公约在国际上强制实施。   

其修订版于1925年2月15日签署,1928年9月25日生效。该公约引入了一个统计控制系统,由 国际联盟的常设中央鸦片委员会监管。在中国和美国的支持下,埃及建议一种经过干燥的印度大麻(hashish)也被加入到公约之内。另一个子委员会还提出下列文本:对印度大麻及其制成品只能被许可用于医疗和科学用途。然而,从雌性cannabissativaL的顶部提取的树脂(charas)和其他的以其为基础的制成品(hashish、chira、esrar、diamba等)目前被用于非医疗的、可能有害的用途,它们应该像其他的毒品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生产、销售和交易。   
印度和其他国家反对这样的说法,它们以社会、宗教的习俗和野外大麻种植过于广泛为由,称以上说法很难执行。因此,该规定最终没有进入公约中。一个妥协条款:禁止印度大麻被出口到禁止使用它的国家,而进口国也许出具许可进口的文书,并申明进口货物“是出于医疗或科学目的”,并要求缔约国“对进口的动机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阻止非法的国际大麻运输,尤其是以树脂的形式”。但公约也为各国留下足够自由以允许生产、国内交易和用于娱乐用途的大麻使用。 该公约被1961年的麻醉品单一公约所替代。
第4个回答  2020-11-26
国际鸦片公约是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于1912年1月23日在海牙签署。美国协同其他13个国家就国际鸦片公约于1909年在上海召开会议,会议就加大谴责国际鸦片贸易取得共识。
国际毒品顾问委员会于1925年2月19日在日内瓦签署了修订后的《国际鸦片公约》,签约国包括美国、中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荷兰、伊朗、葡萄牙、俄罗斯、暹罗。
美国、中国、荷兰、洪都拉斯和挪威于1915年实施了该公约。在1919年被写入凡尔赛条约以后,该公约在国际上强制实施。
扩展资料
世界范围的毒品蔓延泛滥,已成为严重的国际人民的威胁。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每年毒品交易额高达5000亿美元以上,是仅次于军火交易的世界第二大宗买卖。
80年代,全世界因吸毒造成了10万人死亡。毒品不仅严重摧残人类健康,危害民族素质,助长暴力和犯罪,而且吞噬巨额社会财富。对于发展中的国家来说,毒品造成的损失和扫毒所需要的巨额经费更是沉重的负担。
1987年6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了联合国部长级禁毒国际会议,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了这次国际禁毒会议。
这次会议通过了禁毒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26日会议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决议,从1988年开始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全国各地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6日定为“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即“国际禁毒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