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还未到期,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公司现在说想让我先和公司解除合同,然后在和另一家公司签订合同(我不知道这两家公司是不是有关系的)但是上班还在原公司上班,这个对我有什么影响啊,我总觉得这样不踏实,请了解这方面问题的仁兄们告诉我应该怎么做啊。公司说是什么买保险的问题,其他待遇什么的都不变,可我总觉得没保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