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个人交社保现在单位交社保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你的个人社保之前都是自己来参保交费的,那么也就是说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那么这种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到自己现在的新工作单位来参保,因为工作单位也是可以给你正常参保养老保险的缴费的。并且工作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给我们的在职员工缴纳社保待遇,也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此时这个时候你已经不需要个人来单独交费了。所以我们个人需要做的就是要求新的工作单位来开具社保的接收函,然后持有这个社保的接收函,回到你的原参保所在地进行社保关系的转移,那么在转移过程中会有转移函和缴费明细,你将这个转银行和缴费明细交到新的工作单位,这样的话就完成社保关系的转移,那么你之前曾经以个人缴费的年限,都可以正常累积计算到现在工作单位给你交费的年限,那么二者累计计算就是你最大化的一个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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