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醉驾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嫌疑人,你赞同不诉或免刑责吗?

如题所述

对于构成醉驾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嫌疑人,你赞同不诉或免刑责吗?我的回答是坚决不赞同。没有造成实际伤害并不代表你的行为不是不对的,这种行为给其他人其实已经造成了潜在的伤害。就比如杀人和杀人未遂都是犯罪一样,只要醉驾,不管有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实际伤害,都是一种犯罪,这种行为都是需要严厉打击的,都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所负的责任大小有所区别而已。

前几年酒驾的检查不太严格,导致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酒驾所引起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酒驾绝对是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后来,国家也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对酒驾人员进行了严查,已经查到是酒驾,对驾驶人的惩罚力度加强,最少都会吊销驾驶执照5年以上。这是对社会的一种负责,也是对其他人身安全的一种保证,是需要一直坚持下去的。

“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这应该是每一个驾驶人都应该刻进骨子里的一种意识。作为个人,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喝得不多就没事,很多的事故都是由这种侥幸心理引起的。作为国家,应该更大力度来严查酒驾行为,一旦发现酒驾,绝不姑息,从严处理,让街上少一些“马路杀手”,还人民一个安全的马路环境。

我的一个同事的老公就是因为酒驾而被吊销了驾驶证的。他刚刚买了一个新车,打算搞运输挣点钱。在一次家宴后,他喝了不少白酒,精神其实已经有些恍惚了。亲朋都劝他,让他找一个代驾,不要自己开车了,非常危险。结果,他仗着开车多年,有很丰富的驾驶经验,根本不听其他人的劝告,依然是自己开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被交警拦下,最终经过检查,他被交警直接拘留,让家人过来交罚款把他领回家,同时没收了他的驾驶证,并对他做出了5年之内不允许再次考驾照的处罚。

诚然,他确实没有给其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是因为他的酒驾,有多少人是处在潜在的危险之中的。幸亏,交警及时发现了他的酒驾,制止了他的这种行为,把这种潜在危险直接给灭掉了。如果这次酒驾,他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下一次他还会继续酒驾,幸运也不可能一直都会跟着他,到时候真的出了事,害了别人也害了他自己。

综上所述,就算是没有真的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酒驾这种行为也是坚决要制止的,不然的话,这种现象会越来越严重,将会严重危害人们的人身安全。亲爱的朋友们,对于这个问题,你是怎么看待的?欢迎大家留言说出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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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4

对于醉驾没有发生事故可以不起诉,免刑责。醉驾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是预判犯罪,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应当被制止,但不是酒精含量80就是犯罪,太武断。自从醉驾入刑以来成为罪犯的人员逐年攀升,不降反升,占全国犯罪率第一,全国失业家庭离婚率第一,这样的治理给社会稳定造成多少反面因子,对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有何作用,满大街的罪犯失业人员,没有经历来源必定导致别的犯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险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可见,醉驾往往与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相伴,刑法之所以设定危险驾驶罪的立法理由也在于此,该罪从刑法理论上属于抽象的危险犯。

国家制定醉驾入刑的初衷是要因为醉驾出车祸伤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提高全国人民的素质和国外接轨。治理酒驾醉驾的手段不只是宣传教育,刑罚,禁驾。可以给汽车安装酒气报警器,报警器控制汽车启动器,这样就提醒控制醉驾,如果有人私自把开关拆出,喝酒开车一律判刑。这样不但制止预判性犯罪,还能降低犯罪率,使人民齐心协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工作。

酒驾也好,醉驾也罢,如果没有肇事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属于合理范围,不应追究法律责任。但是一但发生肇事行为,就应当加重处罚。必进不鼓励酒驾醉酒,但没有发生肇事行为,也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是人性管理的提现。总之发生危害社会和他人安全的行为,都应该收到法律严惩,没有发生的应该从宽处理。

第2个回答  2022-06-26

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形,如果属实情节轻微的话,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否则还应当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从醉酒驾驶为什么要进入刑法谈起

他并不是为了要抓一些人进监狱,并不是为了要让一些人背上罪犯的标签。其最直接、最直白的原因就是,有些人喝完酒后驾驶机动车,然后由于大脑反应较弱,导致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而且在现实中也有非常非常大的数量造成这样让好家人伤心的后果。

全国人大经过立法,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列入刑法,决定处以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其实这是一个很轻的刑罚了。但是不容忽视的是,醉酒驾驶进入刑罚已经十多年了,酒后驾车的人仍然前赴后继。这可以从当前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占的案件数量比例和涉案人数来看。

一般而言,在基层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有20%左右的案件是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也就是说即便采取了这么严的管控措施,现在仍有很多很多的人心存侥幸去酒后开车。

对于这些人,确实是绝大部分都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是被警察查酒驾查获了,但是那些赞同的人请想一想,如果是你或你的亲友被这些酒后驾驶的车伤害了呢?

之所以采取这么严厉的措施,正如治乱世要用重刑

要尽量的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那么不可避免的需要严厉的刑罚,而从当前的司法实践来说,酒后开车的人数大大下降了,但是仍然占了很高的比例。也就是说当时涉及危险驾驶罪入刑的最初的目的还没有完全的实现。

总结

综上,我并不同意把所有没有造成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均作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处理。但是对于一些极特别的情况,比如说紧急送医,比如说短距离的挪车,比如说酒精含量很低,刚过80的线,这种情况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作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

第3个回答  2022-06-30
不同意。酒后驾车必须严惩。不走,因为没造成实际伤害。对法律亵渎。
第4个回答  2022-06-25
非常赞同,本来醉驾无事故者入刑就太过牵强,不合情也不合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