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引进人才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武汉工匠”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刚性引进高技能人才指:

1.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属于本省市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人员;

2.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3.具备以上两条规定条件的,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包括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

(2)国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人;

(3)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4)大型企业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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