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让妻子守活寡可以离婚吗

丈夫让妻子守活寡可以离婚吗

婚后妻子守活寡的,可以起诉离婚。夫妻的婚后生活是很多恋爱男女都非常向往的,但是,婚后夫妻生活不和谐,甚至是没有夫妻生活,这对另一半来说无疑是灾难。在以前,面对这样的婚姻很多人可能会选择忍受,但是,如今的社会面对着守活寡一样的婚姻,很多人不愿意拿自己的青春去消耗,而是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本案就是因为婚后没有夫妻生活,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符合离婚的条件。
如果是对方下落不明时,您可以:
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法院按您提交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将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国内案件为60日,涉外案件为3个月;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如果确实是那种某一方完全不负责任渣到底的丧偶式婚姻,那么可以考虑离婚。
面对着无性婚姻,丧偶式婚姻,也许分开未尝不是一种解脱,余生还很长,没必要耗尽了感情之后还要耗尽青春。
离婚诉讼程序分为以下步骤:
1、起诉离婚。2、法院受理。3、法院将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首先将原告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送达一份给被告,并告知被告应在期限内答辩和提供被告证据。法院收到被告答辩状和被告证据后,应在开庭前送达一份给原告。4、开庭审理。5、法院作出判决。 原告在起诉离婚时,建议同时请求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将所有离婚问题在一个诉讼案件中解决。如果原告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双方又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问题有纠纷的,又要再次起诉,对离婚双方来说都会额外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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