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朝男人的发型是遵照满人的习惯而来的。
当满洲的
八旗兵势如破竹地越过
山海关,开入关内,推翻业已腐朽的明朝,确立清朝的统治以后,清朝统治者便开始强力推行剃发蓄辫制度。
1645年,
清顺治皇帝发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从此,头发之去留,不再是个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是上升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
清朝统治者为了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是把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不惜以死要挟,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对汉人来说,当然无法接受,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成了忠于明朝的象征,这是千万不能剃掉的。为此,汉人奋起反抗,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
2.
裹小脚是明代盛行,清代反而不提倡女子裹足。
明清两代,裹脚之风尤为盛行,汉族女子以穿弓鞋为多,而满族妇女则不缠足。
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
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后
孝庄皇太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这是对满族女子缠足的最严厉惩罚。顺治十七年(1660年)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却终因积习难改,后取消禁令。但对八旗女子却从未开禁,
道光皇帝还于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
大清入主中原后,尽管满族的女性从不裹脚,但根据普遍的审美标准,大脚绝对不是漂亮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满族女性便发明了一种高底鞋,将脚藏在衣裙里,不会轻易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