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主动要求辞职并要求公司补偿吗?

一、4月8日入职然后公司说试用期一个月且试用期不交社保,到了5月又说我不是1号入职所以要再过一个月才能交,6月时又找理由没有交,现在不确定有没有续缴。
二、入职到现在都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且社保不太清楚缴了哪些,只交了一百多左右,没有公积金
三、有工服、每月老板银行打的工资、微信有课程记录、家长的微信,工作群
求助各位大神,现在想辞职了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和未签合同的赔偿吗?要怎么做?

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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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08
朋友你好!这个要看你入职的时候怎么谈的,有些不规范的单位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做的有手脚,原则上没签合同是可以要补偿的追问

老板是口头说的没有任何书面证明

追答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补缴之前的社保,不同地区赔偿办法不同,有的地方可以赔偿双倍工资。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都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并要求补缴社保,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因为用人单位需要自用工之日第一天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最迟不能超过1个月。如果超过1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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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1-30
可以辞职
如果入职不满一年,因为没劳动合同,可以从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要求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8-12-01
可以要求辞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8-10-08
按照劳动法规定去做追问

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