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算不算加班

如题所述

随着经济发展及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劳动者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地提供劳动,不再拘束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地点、办公工位,特别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等情况并不鲜见,对于此类劳动者隐形加班问题,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工作来否定加班,而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
  明显占用休息时间
  对于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的情形,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社交媒体开展工作已经超出了一般简单沟通的范畴,劳动者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媒体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应当认定为加班。双方是否有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如果有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员工不享有延时加班费和休息日加班费。但是如果没有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则员工享有延时加班费和休息日加班费。

要看回复工作消息是否属于实质性的工作内容。如果只是简单地沟通、协调、传达等,并不影响员工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则可能不构成加班。但是如果涉及到具体的业务操作、数据分析、方案制定等等,并且有证据证明的,就可能算加班。例如,在这起案件中,李女士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等证据,证明了她在下班后和休息日利用社交媒体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内容,因此被认定为加班。

要看员工是否有提供加班的证据。如果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加班时间、内容、方式等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值班表、聊天记录、工作日志等。如果员工不能提供加班的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加班的事实,那么公司可以拒绝支付加班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