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一、概念不同。 合同履行不能 ,指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 合同不履行 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 二、法律后果不同。 一)合同履行不能的后果,视情形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 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10条规定。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5、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的,债务人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如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 二) 不履行合同 的法律后果是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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