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

如题。现在的网上认证流程是什么?

步骤如下:

1、收到增值税专业发票(一式两张,一张发票联,一张抵扣联),将税盘连接电脑。

2、搜索“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地区)”,也可百度搜索“(地区)国税12366电子税务局”,注意官网标识,“办税服务”-“发票确认平台”。

3、登陆上认证平台首页后,我们点击要认证的月份5月。

4、然后会进到发票勾选的界面,选好供应商的开票日期,这个范围可以选择大一点,然后点击查询。

5、这时候我们可以看到这段期间未认证的发票。

6、然后勾选出需要认证发发票,勾选好后点击下方的保存。

7、在跳出来的界面中继续点击“确认”。

8、然后来到“确认勾选”的界面,点击查询。

9、这时候会跳出刚才勾选的发票,然后点击下方的“确认”。

10、在发票确认汇总中点击“提交”。

11、继续点击“确定”。

12、在跳出来的发票勾选成功的界面,继续点击”确定“。

13、这样发票就算是认证了,我们可以导出认证明细,也可以把他打印出来。

扩展资料

专用发票分类

(一)专用发票是一种经济责任证书。

1、一笔购销经济业务的发生,首先必须有买卖双方存在,买方同意买进货物付出货款,卖方同意卖出货物收进货款,购销业务才算发生。

2、而最初明确买卖双方在收进和付出上的经济责任的证明书就是发票,因为发票上载明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货款、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

(二)专用发票是一种会计核算凭证。

我们知道,进行会计核算必须有记录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而专用发票则是重要的原始凭证。

(三)专用发票是一种法律证书。

专用发票作为一种经济责任证书和会计核算凭证的同时,很自然地又成了一种法律责任证书。如果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将会受到经济和法律上的惩罚。

(四)专用发票是一种扣税凭证。

专用发票记载的增值税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时所负担的增值税税款,纳税人可以凭借其取得的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专用发票又是一种扣税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发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02

一、网上认证开户

首先在XXX地区国家税务局填写信息注册,然后在注册成功信息窗口下,按“打印”将申请表打印出来。盖上公章。然后登录该网站找到办税专栏,下载打印《使用网上认证告知书》和《网上认证密钥文件领取申请表》各一式两份,签名盖章,连同《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供查验),(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存储设备(如优盘或3.5寸软盘,用于拷贝密钥文件。

二、获取网上认证权限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组前台递交开通网上认证权限的申请资料,经分局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发放密钥文件和开通权限。

三、导入密钥

企业取得密匙文件后,打开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点击”基础资料管理”----”公司资料设置”----”读入认证密钥文件”,导入认证密钥文件,点击修改进行保存。同时注意事项:(1)密钥文件名格式为XXXXXXXXXXXXXXXkey.dat,前15位为纳税人识别码,密钥文件名不可更改;(2)若发生密钥文件丢失或其他原因,需更换密钥文件的,应及时到税务机关申请更换。

四、扫描发票或录入发票信息,生成待认证数据文件。

纳税人通过扫描采集软件进行发票扫描或者电子申报软件手工录入发票信息,导出加密的待认证文件(.dat格式)。该待认证文件由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不要更改文件名,否则无法成功上传认证。

五、上传认证

纳税人登录XX地区税务局的帐号,然后可以看到界面(如图所示)输入密码登录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界面,将待认证数据文件上传。

扩展资料:

确认是否可使用网上勾选方式认证的方法:

如果纳税人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可以勾选方式抵扣的单位,可以在电脑上连接好金税盘或税控盘,登陆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按照流程指引及检测环境(在平台页面右上角)操作后,录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的证书密码进行登录,如果登录成功,则说明您可以使用勾选抵扣法。

下面附上几个主要界面的截图以供参考:

日常系统登录

在电脑上连接好金税盘或税控盘,然后使用IE浏览器(建议IE8以上)或使用360浏览器(8.0版本以上),浏览器栏中应包括https的前缀。输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的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

注意:每次使用本系统时均需确保用于识别用户身份的金税盘或税控盘处于连接状态,否则登录系统时可能会出现提示:“未检测到金税盘或税控盘设备!”

如果出现如下提示,请确认纳税人是否属于纳税信用A级或B级企业,如果属于A级或B级企业,则可能为税务局端的档案信息同步不及时导致,此类情况需联系当地主管机关进行核实和补录。

提示:

1、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能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如已成立满一年未有纳税信用 评定等级,请联系主管税务所管理员对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补评。

2、如纳税人不清楚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可向主管税务所管理员咨询。

3、纳税信用B级企业无法在该界面名册查询,但可登陆使用网上勾选方式认证。

参考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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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16

前期准备

1、 购置和安装防伪税控系统,将金税卡插入税控装置中。

2、 安装[航天信息]里的[开票卫士],简称“航天防伪开票”。

3、 要把买来的发票读入到开票系统里,然后才可以填开发票。

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程序:

1、电脑联网,扫描仪正常连接运行。

2、打开相关“网上认证程序”,找到相关“网上认证采集模块”,执行“发票扫描录入”,将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逐一放置扫描仪中扫描采集。

3、每批次扫描采集完后,执行程序界面上的“保存”,通过“网上认证程序”中“信息发送”按钮发送上传到国税机关,待反馈信息,及时获取成功信息后,则通过认证;不符者,仔细校对再执行上述步聚(也可通过手工录入校正);至此“网上认证”完成。

扩展资料:

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

对纳税认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华律网-增值税发票认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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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10-21

    申请办法
      纳税人申请使用网上认证方式,首先应与所选择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当月持下列资料到国税主管区(分)局办理备案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服务合同;
      3、《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网上认证方式备案表》
      纳税人在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即可使用网上认证方式。


    操作说明
      1、管理员登录:启动网上认证系统,以系统管理员的身份登录本系统。
      2、参数设置:选择连接到计算机的扫描仪型号,查看网络参数。
      3、新建企业:连接网络,通过企业的纳税识别号新建企业。
      4、设定操作员:新增进行日常业务处理的操作员。
      5、操作员登录:以一般操作员的身份登录本系统。
      6、发票录入:扫描或手工录入发票。
      7、认证发送:确保发票录入正确后,使用“认证发送”功能发送待认证发票。
      8、认证反馈:单击工具栏中的“认证反馈”按钮获取认证结果。
      9、选择“帮助-系统帮助”获取更详细的系统帮助。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交大龙山网上认证系统用户手册》、《深圳中税华通网上认证系统用户手册》。

    注意事项
      1、网上认证的推行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即纳税人可以选用网上认证的方式,也可以沿用原直接到税务机关前台来认证的方式。
      2、网上认证的推行采用市场规则,软件须使用经我局招标评审通过的两家软件开发公司的网上认证软件,纳税人可自由选择使用其中一家公司的软件。
      3、网上认证方式的操作管理规范按《深圳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使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每月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软件生成电子数据,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以前传送或报送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传送或报送的电子数据进行解密、认证。
      因网上认证方式软件或硬件设施损坏等原因,纳税人在当月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无法完成电子数据传送或报送的,纳税人也可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认证。
      5、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认证、申报抵扣,不得重复认证。
    未经认证及认证不通过的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当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在当期申报抵扣。
      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必须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将专用发票(抵扣联)电子数据报送税务机关认证,逾期不予认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6、纳税人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软件接收税务机关认证结果数据,自行打印《认证结果清单》,作为纳税申报资料;同时将当月认证通过并符合抵扣规定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当期抵扣凭证,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将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按照《认证结果清单》顺序每二十五份装订成册备查。
      7、对第一次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纳税人根据票面信息核对修改后重新报送。
      经修改后重新报送的抵扣联电子数据仍然认证未通过的,纳税人必须于二个工作日内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征收大厅进行现场认证。
      8、纳税人丢失未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得使用网上认证方式认证,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文件规定办理。

第4个回答  2015-08-17
  网上认证发票需要开通网上认证这项业务,然后可以选择网上手工录入认证或是购买扫描仪认证。
1、国税主页注册用户,打印申请表及开通网上认证确认书,盖公章,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局开通权限,获取密钥文件。注意:要带U盘或软盘拷贝密钥。
  2、将密钥文件导入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如使用扫描仪,同时需要将密钥导入扫描软件)注意:要修改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若干选项。
  3、由扫描仪扫描录入待认证发票(或者手工录入待认证发票),导出待认证文件。
  4、进入办税大厅,上传待认证发票文件。
  5、在网上查询是否通过认证,下载认证结果和通知书,将认证结果导入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SPAN></SPAN> </p>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