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厂做了一个星期,我4月13号上午自己走了,因为我问厂里主管,老板,老板娘,行政要工资走人,他们推来推去的拿厂规压人,我因为勤勤恳恳做了几天觉得每天工资太少(计件),头两天他们也没有怎么交我方法(虽然我会装灯)就这么我连续这么做了几天,每天11小时有几天中午我没有休息也在干,我自己做的很快,没有偷懒,进去时行政也没有给我说半年内不准辞工,压一个月工资,我辛辛苦苦做的不想丢啊,大概600多元,我不甘心啊, 打电话问劳动局也就是叫我去当地劳动局咨询太远我没时间去啊,现在我上班,大家帮帮忙谢谢了。
规定时间是多少我7天算不算
追答试用期内提前3天;正常情况需要提前30天。
反正他们拿厂规压人说半年不能辞工,我没办法只有找劳动局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