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3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上期末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3万元,
(2)外购材料一批,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万元。另支付运费10万元,运输单位已开具运输发票(非增值税发票)。
(3)外购设备一台,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货款已付并已验收入库。
(4)销售化妆品一批,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457万元(含增值税),向购货方收取手续费用11.7万元,并取得化妆品包装物租金2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该公司3月份⑴值税销项税额;⑵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