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三天算自离,那自离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工资吗?

如题所述

可以。有上班提供劳动即应获得劳动报酬。但是由于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自离是实践中的常用词,法律中已经没有该用词。劳动者旷工三天以上,一般已经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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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8
不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7-28
劳动是有对价的,只要你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劳动,那么,不管你是不是自离,以前工作的工资是可以拿到的。
第3个回答  2016-07-28
一般不可以拿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