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款属于什么性质,法院能不能不经当事人就把此款给强制执行扣押?

我舅舅家种的地由于离城市比较近,被村里卖给了来投资建厂的人,最近,由于舅舅和别人发生纠纷打了官司,在对方有后台的情况下,被判赔偿20多万,现在法院要不经舅舅的同意直接从村里把舅舅卖地的钱赔给人家,也就是强制执行,我想问的是:村委或者乡政府有没有权利出卖农民的田地?像我舅舅家卖地的钱属于什么性质?法院有没有权利强制执行?
我舅舅家卖地的钱要养活一家六口人,三个孩子,一个老人,实在是没办法才来网上咨询,谢谢各位了!

第四条村民主张就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享有村民同等待遇而与村集体组织
发生纠纷的,案由确定为“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如征地补偿款的性质明确为土
地补偿款或劳力安置费,则案由分别为“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劳力安置费分
配纠纷”。 ,
【理由:此类案件的案由统一确定为“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既体现争议标
的,又体现纠纷主体是村民与村集体组织之间就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产生的争
议。如争议的款项能够具体确定为土地补偿款或劳力安置费,则在案由中直接
冠以具体的细项。有的认为案由中应加上“农村”二字,明确为“农村征地补偿款
分配纠纷”。我们认为,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类,一类是国家所有,即城市市
区的土地;一类是集体所有,即农民集体所有,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因此,征地的对象只能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并不仅限于农村,城市郊区的土地征用也会发生类似纠纷,故案由无须点明“农
村”二字。】
第五条村民主张就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享有村民同等待遇而与村集体组织
发生纠纷的,以主张权利受侵害的村民个人为原告。
【理由: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中,村集体组织均是采取按人平均分配补
偿款的做法,而非按承包户分配,因此,主张权利受侵害的应为未享有村民同等
待遇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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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法院不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就可以将款划走的。什么是强制执行?这就是具体体现。只要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的组织或者单位都有义务协助执行。
至于村委或乡政府有没有权力出卖农民的田地,只要是他们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手续,就不存在这个疑问。
你舅舅卖地得款需要养家,这是可以理解的。为此,他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会给予酌情考虑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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