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去公司时,已经和公司明确约定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但是当时只是口头约定,没有写进合同,现在已经工

刚去公司时,已经和公司明确约定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但是当时只是口头约定,没有写进合同,现在已经工作五个月,公司以“转正不加薪”为由不给张工资,经过我多次追问后,公司说我现在的态度另公司很不满,不能胜任工作,让我离职,我说让他辞退我,但是他不肯,说会安排各种事情给我做,如果做不好,自己混蛋。对于公司这种行为,我该如何维权?

口头约定肯定没什么效力的,就当交学费吧。你看看劳动合同里有什么对你有利的条款,干不下去就辞职走人呗,这种公司还值得待下去么?追问

我是准备走人,但是我想找到工作后在走,但是他今天说我让自己去办理离职,我不同意,他就说会安排任务给我,做不好就混蛋。我们的谈话我全部有录音,不知道这个可以拿去劳动局仲裁不?

追答

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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