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与行宪的概念?

如题所述

立宪:[constitutionalism] 君主国家制定宪法、实行议会制度的政体
选举是民主的主要形式,民主很大程度上要靠选举来实现,但选举并非民主的唯一形式,把选举等同于民主是一种机械的理解。为了标榜民主而把有关的一切程序和活动都规定为选举的形式,实际上又不能真正实行,其后果可能导致民主流于形式而失去实质,成为假民主。
行宪是施行宪政的简称。该词在汉语中使用往往指的是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颁布后,在中国开始的一系列施行民主宪政的措施和行动。这个过程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孙中山所著之《建国大纲》。孙中山认为中国应沿着“军政→训政→宪政”道路实现三民主义。而施行宪政是中国民主化最后一步,也是中国国民党的奋斗目标和对国民的承诺。行宪开始之后,国民政府过渡为中华民国政府,国民政府军成为中华民国国军。
如果满意记得采纳哦!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