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确认为收入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与免税收入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有什么区别?
能不能用通俗的语言说一下?看的不是很懂?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条例第八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从财务制度上来讲,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确认为收入,从税法的角度来看,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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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4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