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人的传统观念中,相同姓氏者或为近亲,不得结婚。韩国社会同姓者甚多,有调查显示,在韩国,光是“金”、“朴”、“李”三姓民众就分别占全国人口的20%、15%和8%,兼之韩国地理面积狭小,同姓者的确有很大可能是近亲。
近亲结婚一方面不符合伦理,古语有云“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淫佚,耻与禽兽同也”,将近亲结婚视为一种兽行。另一方面,近亲结婚往往导致后代患有遗传疾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说,“同姓不婚”的传统也无可厚非。
“同姓不婚”在中国也曾经存在过,最典型的佐证之一要数《礼记》中的记载:“婚姻者,将合二姓之好。”这一习俗自周朝始延续数千年,成为了百姓结婚的基本原则。
事实上,朝鲜半岛“同姓不婚”的习俗多多少少受到了宗主国中国的影响。
但在当今,韩国社会的保守派与开放派人士就“同姓同本不婚”问题一直存有争议,韩国的相关律法也是反复被修正,至现在,韩国民法规定,直系血缘8代以内的男女双方无法结婚,这也算是变相取消了“同姓不婚”的法律约束了吧。
在韩国人的传统观念中,相同姓氏者或为近亲,不得结婚。韩国社会同姓者甚多,有调查显示,在韩国,光是“金”、“朴”、“李”三姓民众就分别占全国人口的20%、15%和8%,兼之韩国地理面积狭小,同姓者的确有很大可能是近亲。
通婚,基本解释为双方结成姻亲。亦作“ 通昏 ”。结成姻亲;互通婚姻。
在人类刚刚从动物脱胎出来的时期,两性生活杂乱无章,没有辈份、亲缘的分别,优势原则起决定性作用。
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同性之间经常发生争夺异性的冲突,有的人甚至丧命于这种争夺和冲突中。
另一方面,这种杂乱性关系造成了一部分人由于近亲血统而在自然选择中淘汰。
原始人就自觉或不自觉地意识到了在某些条件下性生活对人类生存的危险性,便开始对性关系加以规范、限制,于是性的禁忌就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