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英国的内阁制与中国明朝时期的内阁制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1.性质不同。18世纪的英国已经进入资本主义,经过光荣革命以后,建立了君主立宪制,所以其内阁制建立在君主立宪制的基础上,性质是资本主义民主制的一部分。而明朝当时依然处于封建时代,内阁制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基础上的。
2.组织方式不同。英国的内阁制的领袖是由当时议会中多数党的领袖担任的,称做首相,对议会负责,显示了对君主权力的限制。而明朝的内阁制的领袖是由皇帝任命的,内阁对皇帝负责,显示了君主专制的进一步加强。
3.权限不同。英国的内阁制下内阁掌握行政大权,而议会掌握立法权,实际上是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分离,是代议制民主的体现。而明朝的内阁制下,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行政机构,他们充当的是皇帝的秘书班子,没有实际的决策权(后来内阁首辅权力变大,是因为所谓的“篡权”,而不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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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明朝的内阁制
明太祖由“胡惟庸案”废除丞相,丞相作为法定中央决策机构不复存在。但由于工作量过于庞大,后又设立殿阁大学士,此乃内阁雏形。最初,殿阁大学士并无实权,只是作为皇帝的智囊团,为皇帝出谋划策。但随后的发展却出乎了朱元璋的意料。1402年,永乐帝正式设立内阁,其后,阁臣势力逐渐膨胀,到了万历初期,更是登峰造极地压制了皇帝。虽然内阁首辅在法律上始终没有得到丞相的地位,但如果这样就认为“内阁是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加强了皇权”否定“内阁”的进步意义是不正确的。内阁可以驳回皇帝旨意,事实上牵制了皇权,这是毋庸置疑的。
再说说明朝内阁的工作流程:皇帝授意——内阁票拟——皇帝(或太监代笔)批红——付诸实施

英国内阁制
准确的说,英国的政治制度应该叫“责任内阁制”或“代议制”。体现的是西方常见的“分权”原则,虽然没有美国的总统制那么明显的三权分立,但事实上至少已经达到了两权分力的程度,即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开。“代议制”起源于18世纪初,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君主立宪的重要特点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长不是一个人,国王或女王代表国家元首,统而不治,仅作为国家的象征。首相手中握有实权,进行行政管理。
首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中产生,然后首相再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首相是内阁的统领者,内阁和首相都对议会负责。议会如果不信任内阁,内阁就要集体辞职。或内阁提请国王解散议会(这个很少见)。
英国内阁的工作流程:内阁提案——议会审批——首相签署——元首颁布

将两者对比,我们发现,在明朝内阁中皇帝可以罢黜或提升阁员,事实上充当了“议会”和“元首”两个角色。而“议会”的公平性代表着社会的民主程度。明朝皇帝虽然会忌惮内阁,但远未到达“统而不治”的地步。由此可以看出,明朝的内阁制虽然起到了牵制皇权的作用,但其仍然是独裁政治的一种形式。
如果明朝没有灭亡的话,内阁或许可以发展。但那不是我们历史的研究范畴了。
客观评价明朝内阁:有进步意义,但还和民主相距甚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