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有用分期的钱,他们给我发了一个邮件,意思就是说让我还钱,不然就去法院,怎么办?

如题所述

尽快还钱,逾期不还,符合起诉条件的,债权人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法院也会受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扩展资料

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月12日,当杨某勇得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正在组织人员对其在沭阳聚亨木业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拆卸时,立即赶到现场,与申请人冯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通过亲属现场履行13万元,一起交叉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2014年8月杨某勇因经营需要向冯某借款5万元,2015年12月杨某勇再次向冯某借款4.5万元,并约定使用10天还款,逾期每天加收100元违约金。杨某绪以担保人身份在该两份借条上签字担保。借款到期后,冯某经多次向二人索要未果,遂将二人起诉至沭阳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杨某勇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冯某借款9.5万元及利息。杨某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杨某勇追偿。

判决生效后,杨某勇、杨某绪并未履行义务,冯某遂向沭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报告财产。同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且将杨某勇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经查,二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沭阳法院依法对该案裁定中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新华社—欠债不还动真格 “老赖”忙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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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7
不用怕,威胁你而已,他们有一整套催收流程,刚逾期的时候电话打给你好言相劝,打几次电话再不还开始骂脏话爆粗口,再不还就是发一些威胁短信,接下去就是电话轰炸你家人朋友,其实也就这些手段了,最多让你征信出现一些问题,以后再想贷款比较困难而已追问

我已经打电话问过法院了,法院说没有这事

追答

他在最后附上一个协商电话就是想让你打那个电话而已,网贷其实属于可还可不还那种,只会对征信造成一些影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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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1-26
我也欠有用分期的钱,今天收到律师函了
第3个回答  2018-12-10
我贷了6500元,说上门催收了,有被上门催收过的吗?
第4个回答  2018-07-05
我在有用分期贷款,他们公司工作人员说,年底公司有减免加上补偿我只要再交多少钱就可以消帐后期就不用还了,我交了,可现在他们公司又说我逾期让我还钱,不还就立案告我,我应不该理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