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申请离职,不让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当事人要辞职,应该书面提出申请,口头一般是没有效力的。如果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追问

那我现在不去上班他算我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怎么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7-24
有没有微信记录之类的, 最好有一份书写的,到时间不让走就可以去劳动局了
第2个回答  2022-07-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对这种情况不用太着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无论公司是否接受,都可在一个月之后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还处在试用期,那只需要提前3天就可以了。
如果公司因此无理由通过克扣工资、不发离职证明等无理操作进行要挟员工,这是违法的。
所以我们只需要做到,按照公司的流程提交辞职申请,并拍照保存,如果公司有内部邮箱,把申请报告,发送给上级领导及抄送给HR、老板和同部门的同事。作为一个申请日期的凭证。如果没有内部邮箱,也可以用微信等沟通渠道来同步你离职申请的信息。
第3个回答  2017-07-24
多口头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