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

如题所述

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规定,法院收取 离婚 案件的受理费为, 离婚财产分割 的 诉讼费 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费用二、 律师 案件 代理 费 《 律师服务收费 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对于如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律师承办的婚姻、 继承 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 费用三、 财产保全 费 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也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费用四、财产评估费 双方需要分割的财产究竟价值几何,这也是离婚双方有最多争议的一个问题。对于需要分割的 夫妻共同财产 的价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又无法通过竞价来对财产进行评估的,法院会要求原告申请评估。评估机构的选择,并不是由当事人在市场上随意挑选,须在法院事先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费用五、法院执行申请费 在人民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并不代表您的离婚花费支出已经到了头。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故意不予执行,这时就需要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就要收执行申请费。按照规定,这个申请费是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用预交。但若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决定谁来“埋单”。 知识总结:以上就是 离婚案件诉讼费 如何计算的全文内容,离婚 诉讼费用 主要由败诉一方承担。根据人民法院 诉讼费收费办法 的规定, 诉讼 收费的原则规定是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离婚案件,一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离婚诉讼 过程中涉及到的 离婚诉讼费 并不仅仅只有一两种,具体包括了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法院执行申请费、案件受理费等等。在不同的离婚案件中,根据涉案金额的不同,需要当事人缴纳的诉讼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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