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通道的宽度是如何规定的?

如题所述

消防安全通道的宽度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要求的。
5.3.1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
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0m。
5.3.15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剧院、电影院、礼堂的疏散门应符合本规范第7.4.12
条的规定。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5.3.16
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和疏散净宽度指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 人不小于0.6m 的净宽度计算,且不应小于1.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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