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如题所述

鲁山县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地势西高东低,西、南、北三面环山,东与黄淮平原相连,最高海拔2153.1米,最低海拔90.1米。县区土地总面积2432.32平方公里,总人口83.9万人,全县辖5镇、15乡、5个办事处、558个行政村。

唐海燕 局长

王方 党组书记

郭新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占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宪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晓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凡 班子成员、副主任科员

陈建民 班子成员、副主任科员

宁晓东 班子成员、副主任科员

许延军 班子成员、副主任科员

姬飞龙 班子成员、副主任科员

唐海燕简介:现年43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鲁山县张店乡初中副校长,张店乡信访办主任,鲁山县司法局纪检组组长,鲁山县纪检委审理室主任、优化办主任,鲁山县下汤镇镇长,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

【机构设置】局内设8个科室、7个二级单位和25个国土资源所。2010年底,全系统干部职工433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编制人员408人(干部157人,职工276人;大专以上学历210人,占队伍总人数的48%,具有技术职称的49人,占总人数的12%)。

【土地资源】全县土地总面积2409.2平方公里,其中城镇面积35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53807.16公顷,基本农田总面积41590.85公顷,园地393.51公顷,林地面积122942.57公顷,草地面积25769.7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570.7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47.0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312.13公顷,其他土地5178.03公顷。全县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山区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耕地保护】2010年初鲁山县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2010年共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7个,新增耕地212公顷。全年实现了建设用地征用和新增耕地占补有余,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控制在4790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面积在41589公顷以上。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完成了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基本上实现了与城市建设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对接。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招拍挂”出让土地28宗,面积3448.28亩,收取土地出让金3.26亿元。

【地籍管理】第二次土地调查通过省厅验收;2010年共办证267宗,其中国有土地128宗,集体土地139宗。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上报省、市各批次建设用地4000多亩,其中产业聚集区2000亩、中心村建设1500亩、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500余亩,批回2000余亩。

【产业集聚区】鲁山县产业集聚区为河南省确定的首批175个产业集聚区之一,于2009年4月启动,规划总用地面积8.637平方公里,分为两个片区。五里堡片区位于鲁山县城北部,焦枝铁路两侧,南接县城,北邻北环路,东至新兴路,西至西北路。规划面积363.7公顷,功能定位为旅游产品(纪念品)加工和农副产品加工及其他轻工业,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汇源片区位于鲁山县城东北部,东至连沟,西至梁张路,南至郑尧高速北500米,北至八里坪。规划总面积500公顷,功能定位为建材、冶金、配套轻工业,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

【矿产资源】县辖区内已发现的各类矿产有42种,矿产地近200处,其中已探明储量及探明部分储量的矿产有19种。在42个矿产中,煤、铁、铝土、耐火粘土、石膏、水泥灰岩、磷矿、石墨、硅灰石、建筑用沙为该县的优势矿产。其中石膏(3.1亿吨)、硅灰石(987万吨)、辛集磷矿(2266.17万吨)的储量居全省之首。

【矿产资源管理】积极培育采矿权、探矿权市场。2010年通过“招拍挂”,出让矿权8宗,收缴矿权价款1400余万元。规划设置矿权21宗,完成13座煤矿兼并重组初审上报工作。建立了储量核查台账。协同有资质的地质单位与全县持证矿山企业签订了2010年度储量动态检测合同,检测率达100%。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了矿山巡查、违法采矿案件受理、联席办公会议、联络员信息交流、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使安全隐患及时消灭于萌芽状态,通过动态巡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年初以来共制止无证采矿180余起,以采代探5起,制止越层越界开采苗头2起,填封井筒80余个,有力地打击了无证采矿、超层越界采矿和以采代探等矿业违法行为的发生。

【温泉资源勘查开发】鲁山县温泉资源丰富,有上汤、中汤、下汤、温汤、神汤五大温泉群,自县城到石人山脚下形成百里温泉带,是大自然赋予鲁山人民的宝贵财富。温泉水平均温度为61℃~63℃,水中含有硼、锂、氟、镭、氡等十余种微量元素,具有较高的洗浴价值。2010年,“中国温泉之乡”创建工作完成了温泉资源勘查开发总体规划,并报省厅审批。

【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结合县委、县政府“旅游立县”的指导思想,鲁山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协调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和省地矿局等资质单位,对尧山地质遗迹资源进行合理规划与保护。2010年,省级地质公园申报经国家批准。同时,争取配套资金400余万元。

【执法监察】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立和规范用地秩序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了系统内联合执法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突出执法检查、案件查处和强化管理三个重点,积极开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对全县土地实行拉网式巡查,通过增加巡查力量,加大巡查层次和密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2010年以来,立案115宗;移送县法院87宗,受理7宗;移交公安机关立案6宗,拘留6人,逮捕1人,刑拘1人。

【信访工作】2010年以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了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长效机制。同时,采取多种方法,狠抓信访落实,坚持“五个到位”,即领导认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办法措施到位,解决问题到位,督查督办到位,在处理各种信访稳定案件上积极主动、不等不靠、认真负责,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98起、398人,共处理来信87件,处理市长热线和12336热线举报43件,上报调查处理报告228宗。

(王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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