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10月发生一笔销售退货,经协商,不开红票并直接在次月冲抵应收,具体做账步骤如下:
17年10月做退货时做账:(货已退,冲应收)
借:应收账款-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4
其他应付账款-16
11月开票时直接在发票上折让后 按发票金额做账如下: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4
其他应付账款 16
18年查账时,才发现17年11月销售收入应按出库金额,才能平退货那一次笔账(金额相等,未开红字),于是在18年再补给了正负相抵的折让部分: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4
其他应付账款 16
问题:主营业务收入期末结转为0,18年补了这一笔后,账上的收入就多了84,同时比申报表也要多84。
如果做红冲,收入正确了,但是应收和其他应付又不对,并且已经跨年,又换了会计软件,不能退回退货和折让当月处理,请问,这个时候该怎么调账,才能保证账上不会多84这一笔收入,又能使应收和其他应付两个科目正确?
问题描述有点多点,可能有点复杂,还望大神们帮忙解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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