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成为危房国家会管吗

如题所述

会的。向政府申请危房重建 是有补助的 但是政府会先进行勘察 看看是否符合危房重建条件。如果房屋是城市房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人必须提供不少于原住房的安置房,当然也可以选择货币化补偿。如果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如农民自建房、农村祖传房)之类的,如是个人常住的,也必须提供一定标准的安置房。商品房在变为危房的时候必须要赔偿相应的房屋损失费用,而且也要赔偿相应的周转费用,这个房子变为危房之后肯定是需要进行拆迁的,而在拆迁的过程当中也是需要补偿相应的临时住房费用,而且政府那边也要安排相应的安置房。
首先,根据《城市危险管理房屋》(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根据以上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严重损坏,随时可能倒塌,可能对使用人造成人身危险,基本难以继续居住的房屋。所以,并不是随便一栋房屋就能被划定为危房的。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已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治理私有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治理时,其所在单位可给予借贷;如系出租房屋,可以和承租人合资治理,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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