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劳动法底薪是多少

如题所述

一、重庆底薪标准
      1、重庆市城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重庆市县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
      2、重庆市城区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重庆市县区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重庆基本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市政府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1、具体标准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2、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项目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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