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对方一部分货款,但现在对方又不要这批货了,要求归还已付款,请问会计如何入账做分录?

如题所述

如果预收的货款是定金是话,对方不要这批货了,属于对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按《担保法》里的定金罚则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又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谁违约,谁赚定金。这种情况下,预收的货款就是你的营业外收入了,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预收的货款不是定金的话,如果对方不要这批货了,也是违约,但不能用定金罚则,又方协商吧,如果退预收的货款,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如果不退预收的货款,同定金一样,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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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6
预收回来的货款必须退还,如果排查出来可以是违规借外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