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名字音同字不同,犯法吗?侵权吗?有和法律规定吗例如《肯德基》《肯得基》

要是工商局给发《肯得基》的执照,那就不犯法了吗?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九条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要看是不是同行业同性质的,再者有没有对原方照成利益损害。
  如果都没有应该不算的。
  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第四十一条 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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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5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第四十一条 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第2个回答  2010-10-1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九条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要看是不是同行业同性质的,再者有没有对原方照成利益损害。
如果都没有应该不算的。
你可以去工商部门注册一下,你想用的名字,给你注册你的也是合法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0-16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说,构成了侵权。一般这种情形下,工商局是不会批准这样的名字注册的。如果注册后经被侵权人提出异议的,工商局可能会撤销相应批准。
第4个回答  2010-10-18
工商局会介入的,不会发执照给你的,我也想做这个,也正在为店名的事发愁,希望交流一下,整个不侵权的冒牌名。加QQ我们一起想想,QQ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