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工资,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

如题所述

工资表里的福利费账务处理


答: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职工福利费(按人员所在部门入账)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计提的福利费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
《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企业财务通则》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依据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以及参照《企业财务通则》的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但对上述之外的企业,如现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
税务处理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14%是最高扣除限额,实际发生(即已经实际支出)数不超过该限额的,准予据实扣除,超过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就像上文笔者列出的分录一样,福利费依旧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记在职工薪酬的二级科目下,但是关于福利费的扣除有税法的规定,并不是记的越多越好,也不是全部的福利费都能当期扣除的,做账时还要考虑这些因素.

福利费分配工资费用如何做会计分录?


会计人员编制福利费分配工资费用分录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计入不同科目,属于管理部门的福利费,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属于销售部门的福利费,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福利费分配工资费用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什么?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如果上述费用已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应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核算。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注意:以下项目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核算范围
1、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2、职工劳动保护费
3、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4、职工的学习费
5、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工资、社保及工资个税会计分录
计提工资、社保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工资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住房公积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社保和申报个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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