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的材料问题

具体流程可以回复一下吗,我需要帮我妈妈办理户口信息,谢谢。

根据楼主说的情况,楼主的母亲可能属于黑户口的情况。可以申请上户口,需要根据自己的条件提供相应的证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11
需要到政务中心去办理申请落户,在政务中心拿到农户申请以后,导员户籍地去销户,然后到派出所去办理户口,这时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负极迁入证追问

原来户口,已经注销了,没有身份证

追答

带上注销了的户口本

第2个回答  2019-05-11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扩展资料: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3、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追问

原来户口已经注销,现在没有身份证,需要办理上户,可以帮帮忙提供一下流程和相关信息吗,谢谢

第3个回答  2019-05-11
很多的人在结婚以后都会选择将自己的户口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这就是婚迁户口。对于婚迁户口所需要的手续及证件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是在户口所在地开户籍证明,婚迁到男(女)方所在地。先由男(女)方户口所在地开具迁入证明,再在男(女)方户口所在地开迁出证明。
需要的证件
01
1、产权证及复印件。
2、结婚证及复印件。
3、二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
01
《户籍迁移申请表》一式二份。
02
落户申请书。
03
迁入地村委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04
“农嫁居”夫妻投靠人员,迁往农村落为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所在镇、乡、街道同意迁入的意见。
05
申请人、登记(迁移)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
06
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07
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
08
其他有关证明。
第4个回答  2019-05-12
你好,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