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人员对一些未办理餐饮许证的食堂应采取哪些方法和措施?

如题所述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对未办理餐饮许证的食堂应采取方法和措施如下:
一、《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因此,无证经营食堂,食药监部门可以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并对其处予没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至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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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1
先下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限期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整改的可以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