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买了一个公司,然后变更了公司名称,法人,经营范围等,那这个新公司我怎么做账,还要继续原来公司的账做吗?还按照原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科目继续做吗?
接手的是一个空壳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其他应收款80万,银行存款0,现金2万多,原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我是要接着这些做吗?那注册资本还是100万,其他应收款80万,税局会不会说是抽逃资金,还有固定资产5万是一辆车,但是实际没有发票,只有一份行车证复印件,原公司会计说没有提折旧税局不会管,这样可以吗?我还要继续做固定资产吗?之前的帐什么都没有,就一个月做几张凭证,没有附件,没有账本,我还要接着原来的帐继续做吗?而且从2013年1月份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只是每个月在网上报税,我是不是还要把原来的帐都给补全了?
注册资本的100万,全部从银行存款转入现金,银行存款是0,现金两万多,其他应收款是原公司的股东转走了80万,算不算抽逃资金,还有固定资产的5万是没有发票的。
追答没有发票不用入账。算抽逃资金。不过谁会管呢?看你们老板愿不愿意了。没意见那注册资本就只有100万了。
等公司有业务你接着往下做、按时报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