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1-15
1、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与员工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个三十日未签订 ,从第二个月起员工可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最长支付11个月即支付到用工之日起一年。期满一年,开始计算时效,即从用工之日起至用工满一年开始你有一年的时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一年内不申请即用工满两年即过时效,你已工作四年已过时效,无法要求双倍工资。但你们双方因用工超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2、单位为员工交纳社保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员工入职后无认是否过试用期都应交纳。我国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合一。在员工入职后单位与员工分担社保费用,个人交纳部分不超过8%。如单位未按要求交,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求补交。如果因未交社保给员工造成损失或已不能补交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3、如果你现在想以此由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
第2个回答 2010-07-07
工作四年没签订合同,那么自2008年1月1日起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你是可以主张的。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就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和我联系。祝你有个健康的小宝宝。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8
怀孕至分娩后一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知你与单位间的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了?
如果在此情况下单位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则应支付赔偿金。08年前为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08年后为一年二个月工资。可同时要求单位补办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手续。
工作四年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最多为十一个月本人工资。
上述赔偿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参考法律《劳动合同法》。百度一下即查看详细法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07
工作时间从实际上岗工作的时间起算,工作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开始至工作一年的时间内(1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按双倍工资支付劳动报酬;工作满一年的次日开始,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要交齐五保(单位和个人都要交,劳动者需交部分由单位代扣)。对于怀孕期的职工,单位不得辞退(法定情形除外)。已经怀孕单位又未交生育保险的,由单位对职工负责。建议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能诉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