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10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三)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最好使用直线法: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5%)/可使用月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10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未提足折旧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土地、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折旧方法:
(一)年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额=(原值-净残值)÷使用年限
(二)工作量法:
每单位工作折旧额=(原值-净残值)÷工作总量
(三)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折旧:
年折旧额=账面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注: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的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值-净残值)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
eg.如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则“预计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为(1+2+3+4+5)
计提折旧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