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停车辆,物业保安有权利用地锁锁车吗?

如题所述

判断车辆是否违停,只有交警,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单位有权力可以对违停车辆贴罚单或者罚款。用铁链锁车,作为物业公司,其本身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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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停车辆,物业保安有权利用地锁锁车吗?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解答:
没有权利。判断车辆是否违停,只有交警,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单位有权力可以对违停车辆贴罚单或者罚款。用铁链锁车,作为物业公司,其本身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直接锁车的做法有些不妥。无论从民法典还是相关规定来看,物业服务企业并非执法机关,不具有行政执法权,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是服务协议,因此,物业服务企业无权进行锁车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车辆上锁实际侵犯了业主的物权,如果因此给业主造成了损失,还应该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遇到业主违规停车、侵占消防车道等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联系车主移车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行处理,这样的方式更加合理合法。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应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这说明物业只有制止权,并没有执法权。也就是说,当物业发现有人在小区内乱停车时,物业只能口头劝阻,并没有实际权力去制止或处罚当事人。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也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车辆,属于个人私有财产,物业未经同意将其上锁,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是可以追究责任的。
那么城管有权利锁车吗?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城管部门管理城市交通,处理违停,可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该法第93条明确规定为“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城管部门采取现场控制车辆,锁住不让行驶的方式,该行政强制措施,超越法律的授权,是违法的。
同时,该条法律之所以会作出这样的规定,其立法目的,是为了管理城市交通,避免拥堵,而本案城管部门的行为,不但无法达到治理城市交通的目的,反而有可能会加重拥堵,与立法目的相悖。
所以城管部门的锁车行为是违法,符合法律规定。
陈志华律师提示:
只有交警有权锁车。如出现被锁车器锁住车辆的情况,是因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陈志华律师简介
中山大学法学本科,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硕士;16年法律工作,现为广东凯成律所企业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律师。担任上市公司及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与多家公益组织合作。婚姻情感家事纠纷;金融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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