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有如下:
1、国防战备建设工程和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工作场所建设工程。
3、国家战略物资和特殊物资储备场所建设工程。
4、纪检监察、检察、公安、保密、机要等部门重要指挥、技术侦查和特殊工作场所建设工程。
涉及下列货物的采购项目,可以确定为涉密政府采购项目: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产品或者设备。
(二)涉密专用信息设备。
(三)用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保密、机要等部门重要指挥、技术侦查、保密技术监管和秘密工作的专用产品或者设备。
(四)用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防护的安全保密产品或者设备。
(五)用于网络保密防护和监管的安全保密产品或者设备。
(六)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其他涉及国家秘密的货物。
第九条 涉及下列工程的采购项目,可以确定为涉密政府采购项目:
(一)国防战备建设工程和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工作场所建设工程。
(三)国家战略物资和特殊物资储备场所建设工程。
(四)纪检监察、检察、公安、保密、机要等部门重要指挥、技术侦查和特殊工作场所建设工程。
(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行发行库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