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送达是什么意思

法院公告送达是什么意思

法院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人民法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人民法院公告费有谁负担
公告费用可以先由原告方垫付,在裁判文书上说明费用承担问题。或者,在执行阶段处理,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公告费用同时执行。公告费属于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公告费指的是传票或判决等通过报社公告送达对方当事人,向报社交费用。在民事诉讼中,交法院的公告费属于诉讼费用,公告费应该由原告方预付,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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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18

1、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2、民事诉讼的公告送达期限为60日,所以送达公告期为六十天。
3、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4、在支付宝首页搜:跑政通,里面省级市级报纸都有价格很详细,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纸。在不相同的城市和不同级别的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    领袖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