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怎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1、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开具《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登记;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