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式限行”引发争议,治堵十年为何效果不佳?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截至2018年底,兰州市的机动车保有量相较十年前增长了5倍多,但市政道路仅增长129%,明显跟不上机动车增长速度。道路系统仍然是拥堵的根源之一,杨平等人指出,兰州市有五条东西向干道断头于城市交通的“蜂腰”地带,南北向干道也有多条断头路。另外,城市道路交叉以平面交叉为主,缺少立体交通规划,横跨黄河的桥梁数量少,南北向跨河交通压力大。停车难也加剧了交通拥堵。兰州城区内的公共停车泊车位很少,2020年,兰州市登记备案的公共停车泊车位只有4万,每百辆车仅有不到4个停车泊车位。大量机动车占用道路违法停车。

法律依据:《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十条 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应当将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道路建设规划,实施道路交通建设项目。

交通运输、住建、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提供的监管手段,实施联合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联网,并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放数据传送。

第四十八条 公共停车场(库)、公交场(站)建设应当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和港湾式停靠站台。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库),配建、增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不得停用或者挪作他用;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

公共停车场(库)应当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车辆专用车位,配备无障碍设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