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盐城的底薪多少

如题所述

盐城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省公布的二、三类地区标准。具体调整的标准为:盐城市区(含市直、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大丰区)、东台市执行二类地区标准,由原来的1460元调整为1600元/月,上调140元/月;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执行三类地区标准,由原来的1270元/月调整为1400元/月,上调130元/月。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具体调整标准为:盐城市区(含市直、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大丰区)、东台市由原来的12.5元/小时调整为14元/小时,上调1.5元/小时;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由原来的11元/小时调整为12元/小时,上调1元/小时。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述所说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追问

江苏省一等地区已经于八月一号调整为2020了 二类地区怎么还这么低

追答

各个地区是有差别的,有的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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