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定合同5年,说是试用期3个月实习期3个月,6个月转正

我与公司签定合同为5年,说是试用期3个月实习期3个月,6个月转正,我现在在公司的4个多月了,还没有转正,按公司的说法是现在在实习期,我还没有转正,我想问一下如果现在我走了,我是否违约

你的行为不违约。
实习期是指还没有毕业的学生对所学专业进行的实践性的活动,不适用与已经毕业后就业的劳动者,因此你公司规定的“实习期”应视为是试用期。《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你在试用期辞职属于法律允许的,因此并不违约。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labor.cc/Article/flfg/fl/200412/585_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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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2-15
不违约,因为没有签立正式合同。
当然也要看合同里的约定,有些单位会有霸王条款,这就需要打官司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2-15
1、根据劳动法律规定,试用期一个,你就是公司正式员工了。公司不能随便解除劳动的了。
2、关于实习期应该是针对公司具体岗位而言,或者针对人事制度而言,所以这个不矛盾。关键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怎么签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