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应当注意的是,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条件的规定,只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基本要求,并不意味着符合这些条件的公民,都可以进入公务员队伍。一个公民要成为公务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必须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或者选举、调任等法定程序。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