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是公司财务人员,只是销售人员,A在公司以个人名义购买了公司产品,卖给B。B承诺A分期付款,款项有3W,后由于种种原因A离职,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说A职务侵占,拒不承认给A出具的收据是公司的,B为了不给A偿还剩余的款项,帮助公司作伪证。公司账目比较混乱,现公司通过审计以后,把财务空缺的坏账全部算在A头上。指控A伙同公司财务人员盗取收据(无证据),构成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问:A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一个视频带你了解,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及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