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在化工厂厂区内建筑动火要开动火报告吗

如题所述

.3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临时动火和固定动火,临时动火分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 3.4 特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原则上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的动火作业和节假日及夜间因生产需要必须进行的一级动火作业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3.5 一级动火作业 在运行工艺生产装置区(爆炸危险场所以内区域);各类油罐区、可燃气体及助燃气体罐区、有毒介质区、液化石油气站;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助燃气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与机房;可燃液体和气体及有毒介质的装卸区;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系统的各种井、池、管道等(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危险化学品库、油库、加油站;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容器、管线等地点和区域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6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经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组织认定且在公司组织联合界面交接后的工艺装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有效隔离、不在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独立储罐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办公室、配电间等);机动车进入装置区罐区;厂区内除特级、一级动火以外的其他各类临时动火作业。
3.7 固定动火作业
厂区内不应设置固定动火区。确因建设、检维修需要,经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指定,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界固定动火区。厂内所有临时用电必须先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才可办理临时用电。
R-H04-11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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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安全健康环保部
5.5.1 负责接收和批准各级动火作业的申报(信息化系统申报)。
5.5.2 负责一级动火、特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5.5.3 负责特级动火作业和固定动火作业的审核。 5.5.4 负责各级动火作业过程监督检查。 5.6 公司分管领导
5.6.1 负责特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6.2 负责特级动火和固定动火作业的审批。 6 管理内容
6.1 动火作业证的申请和审批
6.1.1 特级动火作业的申请和审批:特级动火由中心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证,中心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或经理)组织工艺、设备及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动火作业安全方案并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在动火证上签字确认;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主管安全副经理(或经理)负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在动火证上签字确认;再经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具体工作流程见附录《特级动火作业工作流程》。
6.1.2 一级动火作业证的申请和审批:一级动火由中心管理人员(装置工艺或设备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证,组织装置工艺、设备人员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中心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或经理)负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在动火证上签字确认审批后生效。具体工作流程见附录《一级动火作业工作流程》。
6.1.3 二级动火作业证的申请和审批:二级动火由装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证,同时组织工艺、设备人员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中心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在动火证上签字确认;再经中心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或经理)审批后生效。具体工作流程见附录《二级动火作业工作流程》。
6.1.4 固定动火作业的申请和审批:固定动火由动火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填写动火作业证,经所在区域中心的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或经理)审查签字确认后,由动火单位报送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审核,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同时动火单位应将生效的国定动火作业证报送消防气防中心备案。具体工作流程见附录《固定动火作业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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