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所得转移给妻子是否犯法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丈夫诈骗,诈骗所得打入妻子名下银行卡,妻子是否购成犯罪,应当区别其在该诈骗活动中的具体作为确定:

一、妻子没有参与诈骗活动的,不构成诈骗共犯;

二、明知或者应当明知该款是犯罪所得,而任其打进银行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三、不属于伤害两种情形的,不构成犯罪;但该款为犯罪所得,应当追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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